小额零星线下自行采购实施细则

发布者:司展发布时间:2026-03-23浏览次数:99


信息管理部小额零星线下自行采购实施细则

2025114日修订


  1.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信息管理部小额零星线下自行采购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工作效率,依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小额零星采购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小额零星线下自行采购是指在小额零星采购限额内,根据不同的采购需求信息管理部采用公开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或者询价的方式,自行确定项目供应商的采购行为。

第三条 小额零星线下自行采购遵循阳光透明、高效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小额零星线下自行采购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小额采购工作组)设秘书一名,负责组织采购相关工作。

第五条 对每一个小额采购项目,均单独设立小额采购工作组工作组成员由部内通过抽签方式选出,组长由小组内部成员推荐产生小额采购会议参会人员为3人及以上单数。

本细则所称小额线下自行采购包括以下几类:

(一)采购预算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非通用设备类货物,非通用设备类货物是指型号、参数、规格不明确或需要定制的货物;

(二)采购预算金额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含5000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服务类项目。

三)采购预算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以下(不含30万元)的单项工程项目。

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小额线下自行采购内容分为以下11个品目:

(一)校园网络与通讯基础设施:综合布线、办公电话敷设、光缆抢修、网线与光缆敷设、管道管井维护、机柜整理迁移、巡检和维修服务、网络和通讯设备维修维保、机房配套设施维修维护、相关耗材采购等

(二)数据中心机房与计算存储资源:机房环境与电力故障维修,关键网络、计算与存储设备突发故障急需更换备件等;

(三)网络安全:网络安全突发性设备采购、渗透测试与加固服务等;

)教学平台及教学资源:教学平台及工具运行维护、突发故障处理、教学资源制作及运维服务等;

一卡通:一卡通设备维修以及相关耗材的采购;

信息系统运维服务:信息系统突发性故障的处理以及过保系统的年度维保等;

)软件类采购及租赁:软件平台采购、信息系统采购、软件服务外包;

)数据库运维:数据库的运行维护;

)第三方授权:正版化软件、简道云软件等第三方授权;

(十)工会活动:节日慰问品等福利的采购等;

(十)办公需求:办公消耗品等的统一采购。


  1. 小额线下自行采购流程

项目负责人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信息化项目协同管理与建设平台,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信息。非信息化建设项目采购流程与信息化建设项目一致,但不需要通过信息化项目协同管理与建设平台实施。

小额线下自行采购项目需经过科室负责人、智慧校园建设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并由部长办公会确认立项和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流程如下:

公开采购是指部门以采购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项目负责人通过信息化项目协同管理与建设平台提交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是说明采购项目商务要求(报价要求、评审标准和方法等)、技术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等内容的文件,主要包括采购公告、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评审标准和方法投标承诺函、响应文件格式等内容。经过科室负责人以及分管领导同意后,小额采购工作组秘书在信息管理部网站发布采购公告,采购公告有效时长为三个工作日。

1.采购公告需要包含项目建设内容及预算金额。

2.项目负责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确定采购评审方式。评审方式包括低价优先和综合评分两种。低价优先是指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根据“有效最低价成交原则”选择成交供应商。综合评分是指根据项目负责人提供的评审标准,从商务、技术和价格三个方面对供应商打分,分高者中标。

3.对允许在评标过程中进行二次报价的采购项目,须在采购文件(评审标准和方法)中说明。

)采购公告发布三个工作日后,如有三家及三家以上供应商投标响应,则由小额采购工作组秘书协调采购开标会议时间,并组织采购会议。如果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项目负责人可向小额采购工作组申请将采购公告二次挂网或者向部长办公会申请采用其他采购方式

)召开小额零星线下采购会议确定项目供应商。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响应文件材料,并对材料进行密封装订,直到开标会议开启响应文件方可拆封。小额采购工作组秘书在开标会议时核验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证件。供应商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确定供应商后,小额采购工作组秘书通过信息化项目协同管理与建设平台提交小额零星采购小组决议。

部长办公会审定项目采购结果后,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一条 单一来源采购流程如下:

(一)单一来源采购是指部门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

(二)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来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三) 符合以上情形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通过信息化项目协同管理与建设平台提交立项决议、采购文件及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小额采购工作组秘书在部门官方网站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公示时长为三个工作日。

部长办公会审定采购结果后,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十二条 询价流程如下:

(一)询价是指小额采购工作组向符合资格条件、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发出采购项目询价通知书,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部长办公会从小额采购工作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二)对金额在小额限额内、且有紧急采购需求的货物、维修服务及工程类项目,可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三)采取询价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通过信息化项目协同管理与建设平台提交立项决议及采购文件。小额采购工作组完成询价并提交成交候选人至部长办公会。

(四)部长办公会审定采购结果后,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十三小额零星线下自行采购项目的验收按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和《中国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小额采购工作组秘书对项目采购过程中产生的所有文档进行归档,以便后期查验、审计。小额采购工作组秘书应将签订后的小额线下采购合同不定期送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备案。


  1. 其他事项

第十 小额零星线下自行采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无效,应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一)项目责任单位和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利益的;

(二)供应商之间相互串通谋取高价成交的;

(三)因重大变故,采购项目取消的;

(四)因供应商的资质或投标文件等出现问题而导致响应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

(五)其他导致采购项目无效的情形。

第十 凡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在采购活动中由违规违纪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十七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开始生效。

第十八条 本细则由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