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满足师生信息化需求,建设管理好学校统一信息门户系统,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化数据资源管理办法(试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据标准2.0》等文件,结合学校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统一信息门户系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统一信息门户系统(以下简称信息门户)是学校各类重要信息集中展现的服务平台,为师生提供“一站式”个性化信息服务,域名是i.zuel.edu.cn。
第三条、建设目标。信息门户的建设目标是建设成一个支持信息访问、传递和协作的集成化环境,将校内分散、异构的应用和信息资源进行聚合,通过统一访问入口,实现各种应用的无缝接入和集成,为全校师生员工提供便捷有效、稳定可靠的信息访问服务。
第四条、建设原则。信息门户的建设原则是: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安全性是指系统在服务器及其存储等硬件、操作系统、数据管理、程序等方面安全;可靠性是指系统健壮,稳定可靠;先进性是指系统使用具有一定前瞻性的先进信息技术;实用性是指信息门户内容实用,栏目设置合理,符合师生使用习惯;可扩展性是指栏目及功能设计灵活,可根据需要进行扩展;可维护性是指信息更新及时,维护方便,可实现自动化和智能化。
第五条、数据集成。按照学校数据标准和规范,业务信息系统数据库与学校数据治理与交换平台之间进行数据交换与共享。信息门户通过访问基础数据库中的数据展示业务信息系统的有关数据;业务信息系统从学校数据治理与交换平台中获取并保持在本系统数据库中的数据,完成与信息门户或其他业务系统相关数据展示或流程整合。
第六条、信息集成。业务信息系统提供接口,信息门户通过调用接口获取业务信息系统中的相关数据或完成相应的业务流程。
第七条、单点登录。业务信息系统使用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与信息门户实现单点登录。
第八条、管理与技术部门。信息门户由信息管理部负责统筹规划、建设、运行维护管理。
第九条、本办法由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