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电子邮箱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12-29浏览次数:86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电子邮箱系统的使用与管理,保证其安全、高效地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邮件系统域名为@zuel.edu.cn,是我校面向学校各部门以及全校师生免费使用的电子邮件平台,邮箱不向社会开放。

第三条使用学校邮箱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规定。

第二章 技术保障

第四条信息管理部负责电子邮件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信息管理部应通过征求邮件系统用户意见等方式,不断完善电子邮箱的功能,确保电子邮箱的安全和运行畅通。

第三章 邮箱开户及销户

第六条学校各部门可通过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用邮箱账号申请表》申请开通公用邮箱账号。

第七条个人邮箱统一以工号/学号命名,开设账号一律登记邮箱使用人的真实信息,一人一账户,邮箱可自行登录系统修改别名。

第八条用户必须在首次登录邮箱后立即修改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最好是字母与数字的组合,位数设定在8位以上;要求60天更换新密码。

第九条为防止邮件系统被盗用和滥用,任何人不得使用简单密码(如用户名和密码相同、123456等类似简单密码)作为邮件的使用密码。

第十条学校邮件系统为及时邮件系统,所有外发及接收的邮件,均及时投递,不做延时处理(被邮件安全网关拦截的邮件除外)。当出现邮件不能按时接收或发送时,请及时和系统管理员联系,以获得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用户应及时将阅读过的邮件进行备份、删除,以防止因空间不够而不能接收新邮件。建议采用邮件客户端收发邮件,如Outlook、Foxmail等。

第十二条向社会公布的单位公共邮箱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收发与管理。

第五章 邮箱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邮箱账号仅限本人使用,请勿将本人账号转借他人或借用他人账号。

第十四条用户有义务协助管理员做好邮件系统维护工作,及时向信息管理部举报邮箱被滥用或盗用情况,及时报告系统安全漏洞或其他不正常状况。

第十五条禁止利用学校邮件系统从事以下活动:

1、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步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10、伪造标题或以其他方式操控识别资料,是人误认为该内容为他人所传送;

11、将无权传送的内容(例如内部资料、涉密资料)通过电子邮件系统传送;

12、将有关干扰、破坏或限制任何计算机软件、硬件或通讯设备功能的软件病毒或其他计算机代码、档案和程序之资料加以上载、张贴、发送电子邮件或以其他方式传送;

13、利用本邮件系统进行商业活动。

第十六条用户自行承担由自身行为导致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如:通过电子邮件购买商品、服务、进行网络交易等造成的损失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信息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