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部资产管理规定

发布者:肖静发布时间:2016-05-06浏览次数:1671

 为了加强资产管理,节约资源和办公成本,提高效能和利用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信息管理部实行部门和科室两级资产管理。由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部门的资产管理事务,设置一名资产管理员具体落实部门的资产管理工作,各科室主要负责人负责科室资产管理工作。

(二)资产管理工作包括资产入库、建账、调拨、报废等。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资产清理。

(三)严格按照学校主管部门核准的资产购置计划按程序采购。计划外设备经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同意后按程序采购。

(四)资产管理员应严格按照学校资产管理规定做好出入库等管理工作。各科室须积极配合资产管理员做好验收、出入库、登记、贴标和财务核销等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五)资产报废、报损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因保管不善造成资产遗失应按规定予以赔偿。

(六)所有捐赠、调拨、自制及衍生资产,均属国家财产,必须履行登记、注册手续。

(七)办公用品包括笔、墨、纸张等;办公耗材包括办公设备所需的墨盒、硒鼓等;专用耗材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维修维护所需的配件、维修物资、维修工具等。

(八)办公用品和各类耗材的采购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按程序申报并填写《信息管理部办公用品及耗材、维修物资购置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逐层审批后方可购买。

(九)办公用品和办公耗材的采购,在完成申购程序后,由办公室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统一采购报销;专用耗材的采购,在完成申购程序后,由各业务科室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自行采购报销。

(十)办公用品以及耗材、维修物资采购过程中,各科室应做好货物验收工作和相关程序的签字确认工作。《信息管理部办公用品及耗材、维修物资购置申请表》原件和相应的经签字确认的送货单应及时上交资产管理员备案存档。

(十一)所有购置的办公用品及耗材须经资产管理员审核,需要办理资产入库手续的,严格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各科室须做好办公用品及耗材的保管、使用登记等管理工作。

(十二)办公用品及耗材采购的财务核销:资产管理员负责审核审批程序、送货清单和发票,并在送货清单上签字确认。报销发票上须有经手人和证明人(必须包含科室负责人)签字,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提请部长签字方可到学校财务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