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部会议制度

发布者:肖静发布时间:2016-05-06浏览次数:1661

 为了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民主决策和科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一)本部门会议分为部长办公会、部务会、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和技术专家组会议等四种会议形式。

(二)部长办公会对本部门“三重一大”事项以及其它重要事项进行议决,由部长召集,副部长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三)部务会对本部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研究和部署,由部长召集,副部长、总工程师和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参加。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四)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对本部门工作进行布置和总结,由部长召集,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原则上每学期召开两次,遇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五)技术专家组会议对本部门重要项目建设的规划和设计以及有关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讨和论证,为部长办公会决策提供支撑。

(六)会议应按要求做好记录,并就相关事项指定专人予以督办落实。

(七)有关会议决议按有关程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

(八)参会人员务必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必须提前请假。